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导员、实验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7日(具体截止时间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有所调整)。非报名时间报名无效。
岗位类别:管理、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
报名方式:采用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选择相应招聘启事进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其中管理岗位每人仅限投1个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每人仅限投1个岗位;实验技术岗位每人仅限投1个岗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启事(应聘专职辅导员人才计划岗位、银发计划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工作经验特别丰富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福利待遇
近年来,学校统筹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辅导员队伍综合改革方案,推动管理岗位宽带薪酬改革、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改革,不断加大各类人才引育力度。在辅导员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设置人才计划岗位,向高水平辅导员和实验技术人员提供与教学科研系列人才计划岗位相当的薪酬,税前收入至高可达100万元。在管理岗位中实施宽带薪酬改革,加大对业绩突出优秀人员尤其是年轻管理干部的激励力度,形成显著阶梯宽带,树立标志职业典范,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中坚青年干部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和良好氛围。
受聘人员可享受休假、租住房屋、子女教育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待遇。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管理岗位集中招聘方案详见附件1《天津大学2023年管理岗位集中招聘方案》,专职辅导员集中招聘方案详见附件2《天津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集中招聘方案》,实验技术岗位集中招聘方案详见附件3《天津大学2023年实验技术岗位集中招聘方案》,具体招聘岗位列表详见附件4《天津大学2023年管理、辅导员、实验技术岗位列表》。
五、其他注意事项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通知”专栏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工作时间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022-27404886(人事处,招聘政策相关)
022-85356229(学工部,辅导员政策相关)
18333605298(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如需了解相应招聘岗位的具体信息,可根据招聘启事中各岗位预留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咨询邮箱: recruitment@tju.edu.cn(招聘政策相关)
781059479@qq.com(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1:《天津大学2023年管理岗位集中招聘方案》
附件2:《天津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集中招聘方案》
附件3:《天津大学2023年实验技术岗位集中招聘方案》
附件4:《天津大学2023年管理、辅导员、实验技术岗位列表》
温馨提示:
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通知”专栏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2. 应聘者全过程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