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湖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研究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现就具体报名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9:00—4月30日17: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浙江省湖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一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285935855@qq.com)。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未发送相关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的,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2023年5月10日前,按规定对应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出《考核通知书》。
应聘人员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5月1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考核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七、其他
1.应聘者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我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宣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电话: 0572-2132921。
3.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
2.浙江省湖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