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收费办法 -----校财发〔2019〕266号
发布日期:2019-09-16 作者: 来源:
网络收费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使用校园网络,提高校园网络资源使用效率,促进校园信息化建设,结合校园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范围
直接接入校园网的注册学生用户。
二、收费方式和标准
网络收费分套餐式计费和纯流量计费两种方式,费用标准见附件。套餐式每月费用为包月套餐基本费+超流量费用;纯流量费用按每兆字节费用标准及每月所用流量计算。流量采取双向计算方式。
三、收费办法
1.校园网采取预付费缴费方式,即先预交费,再定期(按月)结算。
2.IPV6网络流量暂不收费。
3.校园网无线、有线采取统一资费标准。
四、其他
1.校园网校内数据资源向全体师生开放,不收取使用费。
2.通过公共机房终端上网的用户按照公共机房管理规定执行,校园网不再重复收费。
3.学生可采用校园卡转账、支付宝缴费等方式自助缴费。
4.校园网收费标准可适时进行调整。
五、附则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校财发〔2014〕49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校园网收费方式和标准
1.套餐式计费,每月(30天)费用为包月套餐基本费+超流量费用,流量不清零(见下文说明),其中包月流量有以下四种类型可供选择,见下表:
序号 |
包月(30天)套餐基本费 |
超流量费用 |
1 |
10元(含校外流量30GB) |
超流量部分按0.001元/MB的标准计算费用 |
2 |
20元(含校外流量80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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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0元(含校外流量130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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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0元(含校外流量200GB) |
“流量不清零”说明:用户当月剩余流量可延续到下月继续使用,下月扣除套餐基本费后优先使用上月没有用完的流量,但剩余流量不能累计到第三个月;本周期套餐需与上周期相同,变更套餐无效。
2.纯流量计费,按照0.001元/MB的标准计算流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