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13号),现将我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张海成 单卫星
副组长:郭东伟 韩 娟 吴清华
成 员:贾志宽 吉万全 宋卫宁 王中华 冯永忠
王 磊及2022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全体博士生、硕士生导师
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和实施推免生接收的复试工作。
2. 监督小组
组 长:郭东伟
成 员: 胡宝仓 王东 李晓燕 黄 镇
王 磊 沙 影
监督举报电话: 029-87082180
举报邮箱:nxy @nwafu.edu.cn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个环节,受理有关申诉事宜。
二、接收类别
1.硕士生:我校202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2.直博生:我校2022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作物学专业。
三、接收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2021年9月27日前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且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本科以农学、植保、园艺、资环、生物等涉农及相关专业为宜。
5.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6.申请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小语种四级(小语种推免生须提前与招生导师联系)。
7.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简称体测)合格。
四、资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4000元的学校助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平均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学业奖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平均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学业奖学金。
3.助研岗位津贴: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每生每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助研岗位津贴。
4.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均可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均可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5.其他奖助: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我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交流访学项目;优先推荐我校的其他各类奖助项目。
奖助体系详见《 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
五、申请及接收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选择报名志愿,若咨询请联系各招生学院(所)。
2.学院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学院下载接受复试通知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学院对复试通过者及时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5.参加 农学院预推免复试且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同学原则上可不参加接收推免面试。
六、工作安排
1. 9月27日 资格审查
考生提供申请推免学生的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前三年的学分成绩、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证书、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获批发明专利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于9月27日18:00之前发送至邮箱nxyyjs@nwafu.edu.cn,用于推免招生工作小组人员审核。
2. 9月28日 心理测试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完成心理测试。
3. 9月29日 综合考查
时间: 09:00-12:00
地点:农科大楼农学院会议室
内容:思想品德、外语能力、科研素质考查(科研基本技能、科研规划、研究思路等)。
申请学生进行科研潜质综合能力展示(3-5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参与科研的经历以及科研进展,对今后从事科研的规划及设想等。
4.考生确认待录取
9月30日 学院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10月12日,研究生院公示2022年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录取办法
1.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10%+前三年学业成绩*40%+科研潜质考核*50%。
2.通过复试、有导师接收,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录取推免生。
八、注意事项
1.学生可自愿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直博生的学生,接收指导教师应具备2022年博士招生资格。
2.接收的直博生占2022年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名额应控制在博士招生规模的20%以内;接收的其余推免生占学院2022年硕士招生计划。
3.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的总数(所有导师招收博士、学术型硕士(含学术型硕士推免生)总数不超过5人(不含学科群博士指标),入选人才计划的按照学校指标全额配置
4.未招收推免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学院原则上不配置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未招收推免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若招收博士研究生,须做出书面说明。
5.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含外校推免生)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6. 凡是推荐免试攻读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直博生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农学院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附件3)。
7.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和缺乏诚信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 农学院。
附件:
1. 农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 2022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3.农学院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农学院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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