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6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考核工作组
组 长:单卫星
副组长:韩新辉
成 员:贾志宽 吉万全 有关博士生导师
全面负责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确定攻读博士人选名单。
(二)监督工作组
组 长:张海成
副组长:吴清华
成 员:王 东 顾丹丹 马迎涛 潘小东 温晓霞 李学军
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考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 029-87082845
举报邮箱:nxy@nwafu.edu.cn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选拔范围
(一)我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各年级在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只可申请学术型硕博连读;专业学位硕博连读选拔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若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申请,须提供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证明材料,由拟转入学院(所)考核工作组、主管领导及接收导师审核同意,并须按照转入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方案补修相应主干课程。
(三)拟攻读专业(领域)须为我校当年博士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领域)。
四、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学术不端行与及违纪处分记录。
(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其中,硕士三年级申请的学生,须已取得一定质量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三)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四级60分及以上。
(四)申请人硕士生导师同意,且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150元,报名系统于2023年11月15日开通,具体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申请人于11月23日前向研究生办公室(205办)提交以下材料:
1.《 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
2.硕士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3.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攻读 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书》(附件2);
4.《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①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能力、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对社会的关心和态度等方面。
②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考核,包括考核其掌握该专业(领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③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交流、文献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等。
④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包括文字图表处理、操作技能和专业需要考生应掌握的系统应用能力等。
2.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PPT汇报展示和提问两个环节。申请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介绍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等个人基本情况、硕士阶段课程学习、研究进展、发表论文、奖惩情况和博士阶段的科研计划等,并展示外语及计算机水平。汇报时间为8-10分钟。考核过程中给出外国语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两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学院考核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听取申请人汇报的基础上,对其课程学习、科研情况以及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潜力、条件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给出具体的考核及评价意见。
3.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考核时间:2023年11月28日
地 点:农学院203、216会议室
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在完成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后,将附件1-3和《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附件5)报研究生招生处,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4.名单确定。学院确定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5.公示录取。学院将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4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
六、相关事项
(一)硕博连读选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 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文件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二)确定录取的研究生占2024年博士招生指标,导师须按照2024年配置指标数统筹招生。
(三)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于2024年9月入学注册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四)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五)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工作人员、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29-87082752
联 系 人:顾丹丹
报名成功后,申请加入农学院2024年硕转博考核群
农 学 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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