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发〔2018〕258号)、《 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教务〔2021〕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2年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
组 长:张海成 单卫星
副组长:郭东伟 韩 娟 吴清华
成 员:贾志宽 吉万全 宋卫宁 王中华 冯永忠
王 磊
下设3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和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组
组 长:吴清华
成 员:沙 影 杨 华 张丽芸
负责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且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工作。
(2)推荐工作组
组 长:郭东伟
成 员:单卫星 贾志宽 吉万全 宋卫宁 王中华
孙优优 张春宏 沙影 张丽芸 李 萍
负责核算符合推荐条件且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的学业成绩,审核与评定科研潜质考核中的科研创新能力基础。
(3)接收工作组
组 长:韩 娟
组 员:单卫星 贾志宽 吉万全 宋卫宁 王中华
张 鹏 聂小军 陈 亮 李婷婷 李 浩 梁 霞
负责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且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科研潜质考核中的科研创新能力综合考查,汇总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2.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推免生遴选,受理有关申诉事宜。
组 长:郭东伟
成 员: 胡宝仓 王东 李晓燕 黄 镇 王 磊 沙 影
监督举报电话: 029-87082180
举报邮箱:nxy @nwafu.edu.cn
二、遴选条件和考核办法
1.符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相关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简称体测)合格均可申请相应推荐资格。
2.“双一流”学科群建设、“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和普通推荐的考核办法均遵照实施细则《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
三、指标分配
类别 |
指标数量 |
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学科群 |
24 |
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学科群 |
9 |
卓越农林人才计划 |
7-17 |
普通推免 |
18-28 |
四、工作安排
(一) 公布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9月16-17日,由教学办公室公布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9月16-17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办法计算思想政治品德考成绩。
(三)专项推荐
包括“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学科群”、“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学科群”和“卓越农林人才计划”。
1. 学生申请:9月17日12:00前,符合基本条件且持有相关专业导师推荐信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及相关专项遴选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
申请学生请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农学院202(学工办)和206(教学办)进行材料审核。申请学生请于9月17日12:00前将申请表统一交至202办公室沙影老师处,由学院分类汇总后移交相关遴选单位。
2. 心理测试。由学工办负责联系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申请学生参加心理测试。
3. 专项推荐综合考查。9月18日,申请学生进行科研潜质综合能力展示(3-5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参与科研的经历以及科研进展,对今后从事科研的规划及设想等。
(四)普通推荐
1.学生申请:9月22日10:00前,符合基本条件且持有相关专业导师推荐信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及相关专项遴选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
申请学生请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农学院202(学工办)和206(教学办)进行材料审核。申请学生请于9月22日10:00前将申请表统一交至202办公室沙影老师处。
2. 心理测试。由学工办负责联系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申请学生参加心理测试。
3. 普通推荐综合考查。9月22日,申请学生进行科研潜质综合能力展示(3-5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参与科研的经历以及科研进展,对今后从事科研的规划及设想等。
(五) 公布拟推荐名单。9月23日公布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六) 其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特长生推荐免试资格,学院按《西北农林科技大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执行(附件4)。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导师推荐。
2.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3.符合推荐资格未被专项接收的学生,可申请普通推荐。
4.各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的总数(所有导师招收博士、学术型硕士(含学术型硕士推免生)总数不超过5人(不含学科群博士指标),入选人才计划的按照学校指标全额配置。
5.凡是推荐免试攻读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直博生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和申报“农学院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附件5)。
6.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者,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
7.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和缺乏诚信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 农学院。
附件:
1. 农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 2022年推免资格申请表
3.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协议
4. 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5. 农学院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6.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书
7.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农学院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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