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研发〔2020〕111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和《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通过专业课笔试及面试等复试环节考核,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复核,现将我院2021年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9-87082752。
农 学 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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