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生班:
为引导学生创先争优、发挥特长,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根据《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试行)》(校学发[2008]203号)及《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班集体;
校、院三好学生;
校、院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奖。
二、评定条件
(一)评优工作具体评定依照《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试行)》(校学发[2008]203号)(附件1)。
(二)院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在班级中享受二等专业奖学金,其它条件参照校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三)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前二十名,其它条件参照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四)单项奖评定条件:
以比赛成绩申报单项奖的,比赛主办单位须为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不含协会);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再参评单项奖。其他条件参照附件1中单项奖评选条件。
三、资格审查
1.受校、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含通报批评)不能参评;
2.课程考试有重修者,不能参评;
3.有吸烟、酗酒、打麻将、通宵上网及其它有损社会风气等不良行为者,不能参评;
4.在同学中有不良影响者,不能参评。
四、评选比例
校级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0%,院级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0%,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先进班集体按四个年级参评班级总数的10%。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具体安排
1.9月14日—18日:书面申请阶段。
2.9月19日—21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审核阶段。
3.9月21日—24日:评优结果公示阶段。
六、注意事项
1.评优工作涉及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在评优工作中除三好学生奖项不递交申请材料外,其余各项评优奖项均需个人或集体递交申请表和单行材料,否则不予以评优。
2.参与申请评选校级先进集体或个人,但未评选上者,如符合院级评选标准,仍具备院级先进评选的资格。
3.请参与评优的个人和班级务必于9月18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和单行材料递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动物医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试行).doc
附件2:2014-2015学年评优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3: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个人单项奖申报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