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对象、名额及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参评资格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评。博士基本学制4年,学术型硕士基本学制3年,兽医硕士基本学制2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我院奖励名额共1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
3、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评选办法
2015级研究生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特别优秀的学生予以综合评定,其他年级按照《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动医党〔2013〕50号实施。
5、需提交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并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各类申报材料填写表》(附件2)中的相应表格,同时提交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015级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也需填写上述表格,并提交相应材料。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2)违反校纪校规的;
3)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 校长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我院奖励名额3人。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异,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获或科研进展;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学生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表现影响较大者,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具体评选要求,按照《 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各类申报材料填写表》(附件2)中的相应表格,同时提交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校长奖学金评定
1)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三)宝钢教育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评选名额3名,我院推荐名额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2、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研究生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85分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3)尊师爱友,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需提交材料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3)、《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宝钢教育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各类申报材料填写表》(附件2)中的相应表格,同时提交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 大北农励志助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我院奖励名额10名,其中基础兽医专业3人;临床兽医专业2人;发育神经学专业1人;预防兽医专业2人;兽医专硕专业2人。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2)成绩优良: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3)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5)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3、需提交材料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4)、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并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各类申报材料填写表》(附件2)中的相应表格,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中天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我院奖励名额1名,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4000元。
2、参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热爱“三农”,愿意投身“三农”事业;
4)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3、需提交材料
反映个人学业成就、发表论文以及未来职业目标等情况的自荐信、《中天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5)、《中天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各类申报材料填写表》(附件2)中的相应表格,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六)晨露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农村生源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我院奖励名额1名,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参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4)成绩优良,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3、需提交材料
申请书、《晨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6)、《晨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并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各类申报材料填写表》(附件2)中的相应表格,同时提交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时间安排
1、9月28日-10月8日,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4132(联系人:黄丽洁 闫嘉航);
2、10月9日-10月14日,学院对材料进行汇总,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
3、10月15日至10月19日,学院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各位学生请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准确填写相应表格,按规定时间及时申报。不得弄虚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2、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研究生的学制范围按照《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中规定的修学年限执行。
3、曾获奖助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本次申请时不得再次使用;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阶段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
4、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多个奖项,并填写清楚申请次序。不申请奖项者,视为自愿放弃相应奖项评定。学院在评审过程中统筹评定,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同一学生不重复享受多个奖学金。
5、此次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均参照学校和动物医学院制定的有关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附件:
附件1:申请表
附件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件1-4:《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5:《中天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6:《晨露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各类申报材料填写表》
附件2-1:《思想政治表现》
附件2-2:《发表论文》
附件2-3:《科研成果》
附件2-4:《获批专利》
附件2-5:《社会活动(学术类)》
附件2-6:《社会活动(文体类)》
附件3:奖学金汇总表
动物医学院
2015年9月28日
以上三个附件打包如下:动医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zip (716.54 KB 2015-09-29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