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14     浏览次数:

各学科点、研究生导师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25号)、《 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5〕100号)规定,为做好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答辩人员范围

    2009-2012级博士研究生(不含2011-2012级直博生)和2011-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进行毕业答辩。

    二、毕业答辩程序和要求

    1.毕业答辩程序和要求按照《 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毕业答辩相关材料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学位管理文件“各类研究生答辩表格”区下载。

    3.档案记录卡均不需手填,只需将在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成绩单”、“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科研成果登记表”、“论文评审情况表”贴于学籍卡对应位置即可(除开题报告需答辩申请人本人在系统里打印外,其余表格经导师在系统审核后,研究生办公室复核打印签字后粘贴)。博士生档案记录卡中的预答辩模块直接将“各类研究生答辩表格”区下载的预答辩表格,经答辩主席、委员签字后的申请表粘贴。

    4.答辩完成后,请各答辩秘书及时录入结果。答辩申请人将系统打印出的“论文答辩情况表”贴于档案记录卡相应位置。

    5.2015年开始,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其答辩委员会组成中须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学院将统一建立校外同行专家库,校外同行专家由各学科点于5月20日前推荐入库,学院根据学科点博士研究生答辩人数从专家库中邀请专家参与答辩,答辩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

   三、时间安排

   1. 5月18日前,答辩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并提醒导师审核完毕(备注:只有毕业信息核对完毕且毕业资格审查通过以后才可以提交论文答辩信息)。

   2.学院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并统一打印签字相关表格,请各位答辩申请人携带相应内容原件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否则不予受理。

    3. 5月11日~20日,答辩申请人凭导师签名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集中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模块管理文件里下载),检测的论文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与送审论文一致,且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

    4. 答辩截止日期: 2015年5月31日。

    5. 提交答辩材料截止日期: 6月3日前,在6月3日后提交答辩材料的研究生

    6.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分委员会会议于2015年6月4~6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材料清单:(1)经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终稿学位论文(纸质6本);(2)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与终稿纸质版一致,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学位论文的命名规则:姓名-专业-硕士论文.doc,或姓名-专业-博士论文.doc。(3)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

    2. 研究生向档案馆提交的材料清单:按照《研究生在读期间“档案袋”》目录中列出的所有材料清单,分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按照目录顺序排放,统一由学院分装。

 

附件《 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doc 

 

                         动物医学院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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