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春等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2-05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校党发[2014]54号)有关规定,经2014年12月30日及2015年1月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聘(任):
邹春同志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永第同志为教学秘书;
李艳芳同志为科研推广秘书;
周婷同志为研究生秘书;
刘鹏同志为学生工作秘书;
李慧兵同志为行政秘书;
唐勇同志为党务秘书。
以上人员聘期至2017年11月30日。刘鹏同志聘期从2015年1月8日算起,其他人员聘期从2014年12月30日算起。
同时,解聘:
金彪同志的党务秘书职务;
唐勇同志的学生工作秘书职务。
中共 动物医学院委员会
动物医学院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