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就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4年兽医硕士GCT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5,单科≥20。
二、资格审查
符合GCT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2015年1月20日到学院研究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GCT成绩单。
2.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1)。
5.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进行学历认证。2001年之后毕业的考生可由学院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统一进行在线认证,打印认证报告,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cx/;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由本人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工程硕士考生还必须进学位认证,考生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进行认证点击认证咨询,进入后再点击学位认证咨询、查询,根据“中国学位认证申请说明”进行操作。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015年3月10日前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成立复试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
2.复试时间安排:
笔试: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11:00
面试:2015年1月21日下午2:30-5:30
3.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及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与评价(面试)。根据在职人员教育特点,在保证考生基本知识水平的基础上,要注重应用能力的考核,包括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和工作经历、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等。
4.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按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科目进行,专业课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
5.复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复试期间按要求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2)。
四、录取
1.录取原则、要求
各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学位办[2014]18号及学位办[2014]43号文件规定,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按照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录取考生。录取条件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GCT总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填报“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学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限额,按GCT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签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
五、其他要求
1.所有复试人员都必须到教育部学习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2015年1月19日前发送到dwyxyyjs@ nwsuaf.edu.cn
2.参加复试的学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80元。
附件 1.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2.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登记表.doc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承诺书.doc
动物医学院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