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A岗人员

   二、组织实施

  1.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吴继东      

  副组长:程捍卫  

  成  员: 林鹏飞  王建国  黄  勇  邹  春  郭抗抗  丛日华  赵晓民  苏建民  马佳慧  李慧兵

    三、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全职博士后人数)的20%,各单位应参加考核人员见附件1、考核优秀指标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 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6)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 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8)有其他应认定不合格情形的。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填表(12月18日前)

  1.个人登录人事管理系统http://hr.nwafu.edu.cn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表,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交所在系、室,教师同时填写2023年度业绩积分表(见附件3)。

  2.非事业编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见附件6)

 (二)教师业绩积分统计,系内公示。(12月20日前)

  各系审核统计教师提供的2023年业绩积分表,并将分值以系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无异议。

  (三)各单位评议,提交纸质材料。(12月21日前)

  各单位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形成考核的初步意见。将个人考核表、教师岗位量化考核汇总表(见附件4)、其他岗位考核积分汇总表(见附件5)、考核结果报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考核小组审议、学院公示。(12月26日前)

   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会议, 结合当年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师德师风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审议。公示5个工作日,结果上报学校。

  五、有关说明

  1.各系推荐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到教师不同职称级别人员,其中推荐副高级及以下中青年教师优秀指标人数不少于1人。

  2.表中的工作业绩均为2023年期间完成,请教职工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

  4.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 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调整: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5.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执行。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6.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7.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 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 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动物医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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