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1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班级: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创先争优、发挥专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 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 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号)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学业成绩与素质能力发展并重,其中学业成绩由各学院从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并进行校对排序,素质能力测评成绩由各学院直接应用 2023-2024 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结果。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类

1. 先进班集体

2. 优良学风示范班

3. 学风建设成效班

(二)先进个人类

1. 优秀大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定条件

(一)先进集体类

各类先进集体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 班级同学能够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有完备有效的班级制度;班级主要负责人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同学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平均成绩优异;

3. 班级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4. 班级学风严谨、班风优良,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砥砺奋进;

5. 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6. 班级同学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参与评选先进集体类的班级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先进班集体

(1)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班级学生总数的60%以上;

(2)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3)班级同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率在90%以上。

2.优良学风示范班

(1)认真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及验收相关工作,《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书》填写认真、落实有力;

(2)重视大学生生涯规划,班级同学认真、高质量填写相关指导手册;

(3)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3.学风建设成效班

年度内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扎实、举措得当,学生课堂出勤率、平均学分成绩、大学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相关指标有显著提升。

(二)先进个人类

原则上获评上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可增设“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各1个,如同一班级获得2项及以上先进集体类荣誉称号,增设指标仍各按1个计算。各类先进个人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可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

5. 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

参与评选先进个人类的学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优秀大学生

(1)在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优异,素质能力测评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低于30分;

(2)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具体按照学业成绩+素质能力测评成绩进行排序

2.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党团班及学生社团骨干,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2)在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优异,素质能力测评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低于30分;

(3)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

四、评审程序

(一)先进集体类

1.班级申报(10月22日-10月24日)

申请先进集体类的班级需提交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的【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以及附件1中提到的【单行材料】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审核(10月25日-10月29日)

3.学院公示(10月30日-11月01日)

(二)先进个人类(不含增设指标)

1.学生申请(10月22日-10月24日)

申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本科生需在学校官网“一站式”服务大厅中“荣誉称号”系统进行申请。

2.学院评审(10月25日-10月29日)

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严格审核学生参评条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日常表现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公示(10月30日-11月01日)

学院将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学生班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确保评优工作各项环节落细落实;评优工作涉及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班通知到位。

2.先进集体类:获评“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的班级需提供 1 张班级合影,照片以【类别+班级名】命名,班级名以简称命名;还需提供班级同学上课、学习、实验等集体活动照 1 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照 1 张、文体活动集体照 1 张,单独设置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动医学院XX班班级风采,照片命名简要写明主要内容。

3.先进个人类:参评学生(不含增设指标)务必在“荣誉称号”系统中完成申请;使用增设指标申请的学生,请于10月26日下午18: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附件2)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至各年级辅导员处;获评“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提供 1 张生活照,照片以【类别+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命名.

4.相关要求: ①单人照片及集体照片均需横版,照片比例 16∶9 为佳。 ②照片需清晰且内容积极向上,学生需占照片主体且形象阳光向上。图片大小不小于 2M、JPG 格式。照片需在11月7日12:00前按各年级要求提交至辅导员处。

5.参评集体和学生须树立时间观念。线上申请和线下材料提交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超出规定时间后,各年级不再接收学生申请材料。

6.各年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配指标见附件4。

动物医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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