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根据《中共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21〕141 号)和《 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党办发〔2020〕31 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在本科生中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
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周期
2023年12月-2024年6月
二、创建对象
学生社区内本科生党员宿舍,即宿舍中有一名及以上中共(预备)党员的学生宿舍。
三、成立“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
组长:邹春
组员:学院全体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三、创建目标
创建工作由学院统筹指导,组建学院“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学院辅导员、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为工作组成员。学院党委负责本单位“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的具体实施。创建工作参照“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标准(附件 1)开展,严格执行“五个优”,即思想表现优异、学习氛围优越、环境建设优美、综合素质优良、作用发挥优秀,力争做到 “五个一”,即创建一个宿舍、提升一个班级、带动一个楼层、辐射一个楼宇、建设一个社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对普通学生的思想凝聚、价值引领、言行规范作用,建设和谐、文明、安全、向上的“一站式”学生社区。
四、创建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23 年 12 月)。学院党委组建本单位的“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摸清党员宿舍分布情况,为每一间党员宿舍挂牌,亮明学生党员身份,起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作用。依托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新媒体平台,在本科生层面以学生党员为重点开展学习“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标准,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
2.自主创建阶段(2023 年 12 月-2024 年 3 月)。学院党委参照创建标准,细化本单位“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创建检查和评比活动,及时展示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党员宿舍、典型人物事迹,并按照《百个“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 2)推荐学生党员宿舍参与校级重点培育。
3.创建培育阶段(2024 年 4 月-5 月)。结合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方案、学生公寓环境卫生整治和学生宿舍稳定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学院党委指导校级重点培育学生党员示范宿舍,按照创建标准中“五个优”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通过日常检查、定期督导、宣传展示等形式,对校级重点培育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情况进行过程化指导和观测,做好创建过程台账记录。
4.总结验收及表彰展示阶段(2024 年 6 月)。学院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从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环境建设、作用发挥、创建成果等方面对校级重点培育学生党员示范宿舍进行创建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将创建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党员宿舍认定为“学生党员示范宿舍”,从创建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党员宿舍遴选创建成效突出的,认定为“学生党员标杆宿舍”。学校将召开“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结果展示及表彰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本科生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创建工作,将工作开展与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切实履行好“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做好创建组织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2.突出过程管理。各本科生党支部要将“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作为加强学生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力度,确保全体学生党员宿舍参与创建,认真开展自主创建工作,对参与校级重点培育的学生党员宿舍进行具体指导。在创建过程中,如有学生党员宿舍建设存在较大问题,要及时整改,彻底整改。如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学院党委将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党员宿舍进行通报。
3.按时推进工作。请各本科生党支部于自主创建阶段结束后根据附件2的分配名额,报送附件3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学院414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1070208762@qq.com。创建培育阶段结束后,请参与校级重点培育的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填写附件4,纸质版交学院 414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107028762@qq.com。
动物医学院党委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