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部)、机关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2010年学校人才支持计划已经启动,为做好2010年度我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工作,根据《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发[2009]27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必须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区域性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
2.创新团队必须具有在国内同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应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
3.创新团队必须以校内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基地、研究中心)或“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具有相对完备的研究条件支撑。
4.创新团队承担有国家重点研究课题或国际重大合作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重点课题。团队在近三年内年均实际到位研究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300万元,人文科学类不少于50万元。
5.创新团队在近三年内取得过标志性研究成果,或获得过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有一批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6.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群体(8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及年龄结构。团队应有3-5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研究骨干。
7.团队首席专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博士生导师资格,年龄55周岁以下(即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申报程序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团队,认真阅读《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并填写《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2)、《
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3)。同时提供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研究团队近三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申报团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审查合格后汇总,填写《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团队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到学校相关部门就提交的《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核盖章,其中科研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审查、推广工作由科技推广处负责审查。材料完备后务必于3月19日前统一报人才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格审查表1份(附电子文档);
(2)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3)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团队近三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1份;
(4)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团队情况一览表1份(附电子文档)
3.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邹 春
电 话:87082577
邮 箱:rencaike@nwsuaf.edu.cn
附件:
1.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doc
2.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格审查表.doc
3. 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4.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