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部)、机关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2010年学校人才支持计划已经启动,为做好2010年度我校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根据《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发[2009]2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教10年以上。
3.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近三年来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不少于120学时,其中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学工作量应占总工作量的50%以上。
4.教学内容新颖,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有效,教学档案完整规范,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学生评教至少有两次在本学院排名前10%。
5.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近三年主持完成的教改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讲课程获得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主编国家或行业规划教材;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6.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贡献。
二、申报程序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并填写《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2)、《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同时提供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人近三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审查合格后汇总,填写《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到学校相关部门就提交的《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核盖章,其中教学工作、教学改革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科研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审核。材料完备后请务必于3月19日前统一报人才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资格审查表1份(附电子文档);
(2)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3)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人近三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1份。
(4)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附电子文档)。
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已经入选2009年度陕西省教学名师的教师直接列入本年度学校教学名师支持计划。
联系人:邹 春
电 话:87082577
邮 箱:rencaike@nwsuaf.edu.cn
附件:
1.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2. “教学名师”资格审查表.doc
3. 教学名师申请书.doc
4.
“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