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询)申报条件的,且近五年内未受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基金资助或未出国一年以上者均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1.留学期限:3-12个月
2.申报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 2年以上工作经历。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2009年3月20日以后毕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二)高级研究学者
1.留学期限:3-6个月
2.申报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申报《2012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中具体“可利用合作项目”者,请按照项目的具体要求申报和提交材料。
三、 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为:http://www.csc.edu.cn),在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阅《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确定拟申报的具体项目。
2.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同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者所在的学院(系、所)针对每位申请者情况填写(注:不需要单位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6)获奖证书复印件(应是五年内获得的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如无可不附)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两年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两年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上外语成绩提交其中之一即可)。
(8)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主要包括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注明作者排名情况)、博士论文摘要,不超过3页A4纸。
(9)其它材料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另附证明申请者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请使用A4复印纸,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并用回形针别好,不需装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请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填写。申请人在填写完申请表后,按系统提示打印。
3.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实事求是的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汇总并填写《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由单位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请于2012年3月5日以前将如下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办:
(1)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4.学校对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报送陕西省教育厅。
四、几点说明
1.为保证信息准确统一,申请人员请勿使用多个用户名向系统多次重复提交申请信息。
2.申报人员只能申报以上项目类别中的一项,请勿同时申报。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评审全部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中进行,请申请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4.利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渠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人选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陶倩怡
联系电话:87082577
E-mail:rencaike@nwsuaf.edu.cn
附件: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人事处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