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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人才办     发布日期:2011-12-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拨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1]3017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对2012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选拨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申报条件和要求有所调整,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支持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

 

    三、关于《201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1.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且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

    2. 申请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还需满足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http://211.151.90.20/)。

    3.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4. 自2013年起,该项目申请人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方能申请。

    5.受理时间:2012年3月1日-3月20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人事处。

    四、关于《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 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申请人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或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2.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3.申请人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受理时间:2012年9月20日-30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至人事处。

    五、补充说明

    准备和报送申请材料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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