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告,报请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人事处。
二、人事处根据单位编制、岗位设置情况,对申请单位编制、岗位设置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研、审核,提出意见报请主管校领导阅示。
三、人事处将审核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四、人事处拟文,校领导签发,发文公布。
五、有关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