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单位提出机构设置报告,申明设置理由,报请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人事处。
二、人事处根据全校机构设置情况,对申请单位机构设置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研、审核,提出是否设置的意见,报请主管校领导阅示。
三、人事处将审核意见提交校党委党委会研究。
四、人事处拟文,校领导签发,发文公布。
五、有关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