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结余资助经费退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10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结余资助经费退回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21] 1号)要求, 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结余资助经费退回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学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回经费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站或退站、且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结余的资助经费。
二、有关要求
1.请相关博士后务必于3月15日前核实并确认本人2020年度结余资助经费数额,将经费结余证明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会议室)。如未能按期核实并确认的,结余经费学校将直接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请相关博士后严格执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规定》的要求。同时,请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切实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做好结余资助经费退回工作。
人事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