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及拟进站博士: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3批特别资助(站前)、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第69批面上资助项目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21年国家计划资助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特别资助: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的资助。资助标准为18万元,2021年全国资助400人。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2021年全国资助800人。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资助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8万元,2021年全国资助约30部。
二、申请条件
(一)第69批面上资助
1. 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后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申请。
5.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6.在本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第3批特别资助(站前)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须为2020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博士后流动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附表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6.原则上不允许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入与博士相同的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三)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
1.2020年12月1日之前进站博士后可申请。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我校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我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每人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6.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得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得申请。
7.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不予资助。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第69批面上资助
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29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9批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上传后提交学校审核,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1.申请书 “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2. 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其资助资格。
(二)第3批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30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3批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上传后提交学校审核,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1.申请书 “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并上传扫描件。
(三)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
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29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上传后提交学校审核。
申请书 “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申请人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 PDF 格式刻录光盘1张,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将光盘和查重报告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postdoctor@nwsuaf.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1.专著撰写规范请参阅附录(附件2)。
2.《出版资助申请表》和《报名信息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出版资助申请表》存为 Word 文件,《报名信息表》存为Excel文件。
3.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由申请人委托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
四、其他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和拟进站博士积极申报。
2.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积极申报。申请人应主动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并严格参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指标说明》(附件3)认真撰写申请材料。
3.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要求,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我校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20(20人左右),学校和流动站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卫丹
联系电话:029—87082970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3批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申报研究方向。
2.优秀学术专著撰写规范。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指标说明。
人事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