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科研成果奖励及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83号)精神,2020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1月2日
二、奖励项目
1.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的我省在站博士后。
2.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
三、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请人为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的我校在站博士后(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奖励具体标准:一等奖第一位10万,一等奖第二位8万,一等奖第三位6万,一等奖第四位4万,一等奖第五位2万;二等奖第一位8万,二等奖第二位6万,二等奖第三位4万;三等奖第一位6万,三等奖第二位4万。
2.申请人为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持省级以上鉴定证书(以省科技厅科技金融与成果转化处认定为准)的我校在站博士后。由省财政每项给予10万元的研发奖励。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随同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通知、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进站备案证明等资料于11月2日前报送流动站。同时,登录“陕西博士后网”(http://1.85.55.147:8008/sxbshsys/f),进入网站首页的“项目申请”专项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2.流动站审核整理后,于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卫丹
联系电话:029-87082970
附件:1.《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2.《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