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颁布的有关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与聘用、师资选聘与培养、职称评审、博士后管理、工资及离退休费管理、教职工考核、基本信息维护及管理、社会保险管理、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下设师资科、师德师风建设科、人事科、劳资科、社保科( 社保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公室、人事档案室等。
秘书岗位职责
1. 协助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负责草拟以处名义印发的有关文稿。
2. 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和归档等工作。
3. 协助做好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了解、检查对上级文件、会议通知、处务会议决定及人事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 负责处务会议和全处工作人员会议记录。
5. 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6. 负责人事处年鉴的编写。
7. 处内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及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等。
8. 做好有关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
9.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职责
1. 负责教职工补充计划的编制、信息发布以及师资选聘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
2. 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及管理。
3. 负责职员职级晋升工作。
4. 负责办理职工调动手续、退休手续等。
5. 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考勤与奖惩。
6. 负责教职工基本信息维护及管理。
7.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职责
1. 负责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及师资培养工作。
2. 负责职称评审,承担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攻读学位的审核、协议签订等工作。
4. 负责校外访问学者来校日常管理工作。
5. 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及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
6. 负责各类专家的评选、推荐及日常管理工作。
7. 负责名誉、客座、兼职教授及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8.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9. 配合完成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工作。
10.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德师风建设科职责
1. 负责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
2. 负责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 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的综合考察和把关。
4. 负责教师考核、评聘、评优中的思想政治表现评价工作。
5. 负责教师思想状况调查研究。
6. 协助做好学术安全培训工作。
7.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职责
1. 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工资管理;
2. 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实施;
3. 负责各类津贴、交通补贴、探亲费、护理费、保健津贴等的审核;
4. 负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抚恤金、丧葬费、精简人员生活费、职工残疾子女补助费等的管理和发放;
5. 负责因工伤残人员的鉴定及伤残金的审核;
6. 负责计划外用工人员的工资审核与管理;
7. 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评聘工作;
8. 负责劳资信息资料的日常维护和月、季、年报的统计;
9. 完成处领导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科(社保中心)职责
1. 负责事业编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包括档案审核、参保缴费、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关系转移等);
2. 负责退休职工养老待遇审核、发放及年检认证;
3. 负责学校职工工伤认定材料的申报、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4. 落实国家及陕西省社保相关政策,保障职工社保待遇;
5. 完成处领导的交办的其他工作 。
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公室职责
1. 建立健全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制度;
2. 审核(备案)用人单位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用工计划;
3. 督促用人单位办理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手续;
4. 管理学校社保账户,办理非编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人事档案室职责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制定校内各类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的接收、整理、编号、装盒、上架、查阅、借阅、咨询、保管、统计、转递等工作;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指导校内相关部门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人事档案的保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