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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文件】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中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五年规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13     浏览次数:

     

根据《 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规划及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

为了让中青年教师深入社会和工程实践一线,了解国情社情民情,体悟农情乡情村情,不断提升教师工程实践能力,为服务“三农”事业、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按照新时代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以提高教师工程实践能力为核心,把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和教师专业发展、教学改进、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有机统一起来。

二、指导原则

在确保完成年度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教师自身教学科研任务情况,有计划、分批次的选派中青年教师驻点实践锻炼,到工程设计、施工及管理单位锻炼不少于两个月,培养青年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三、主要任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学院40岁及以下在岗专任教师54人,每年派出不超过20人,原则上利用寒暑假多次进行,四年内累计完成6个月驻点实践锻炼,1次驻点锻炼不少于2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变更。

参加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师须到试验站(基地)、教学科研实(试)验实习基地、企业、政府部门等驻点实践单位,参与科技推广、技术咨询、社会调查、社会服务、挂职等实践锻炼。

以学校场站、校外行业单位为主,以校内设计院、检测中心为辅,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和教师需求,原则上每位教师应自主选择不少于两个类型单位进行实践锻炼。

教师与学院、驻点实践单位共同签订《教师驻点实践锻炼个人目标任务书》,严格按照目标任务书要求完成实践锻炼任务,培养过程中应定期向学院汇报培养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驻点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

四、保障措施

学院做好驻点实践单位协调、实践锻炼过程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做好学校下拨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专项资金的统筹和使用,为教师每次驻点提供单次往返旅费,保障教师驻点实践顺利开展,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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