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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院徽的通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20     浏览次数:

     

院徽是将学院的办学理念、文化特征、专业特点、行为模式等抽象语言转化成组织化、系统化、标准化的形象标识,是学院的标志,具有导向、凝聚、激励、传承、宣传等综合功能。

为加强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文化内涵建设和品牌形象建设,凸显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进一步凝聚广大师生、校友的力量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迎接学校90周年校庆之际,学院决定公开征集院徽设计作品。

经过公开征集遴选、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即日起正式启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院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院徽由段宇晨设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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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徽释义

1.“耒耜”为古时农具,更是大禹治水的主要工具。以“耒耜”作为主体要素,在传递中国水利精神的同时,蕴含着学院院训中“承大禹志”的历史担当;“耒耜”又形似一座打开的“大门”建筑,涵盖了水利、土木的学科特色,也寓意水建学院厚重的办学历史和开放的治学理念。

2.“耒耜”内部融入 校徽元素“麦穗”,与“水滴”相呼应,寓意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凸显水建学院的办学特色,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

3.“书本”彰显学校文化底蕴深厚,展现学院坚守立德树人初心、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书育人属性,蕴含着学院院训中“立德功言”的初心使命。

4.“1934”为学院建院时间,即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水利组成立时间。

5.图案外部由两个“同心圆”构成,寓意全院师生同心同德、开拓进取的奋进精神。

二、院徽的使用

1.院徽正式启用后,学院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载体使用的电子版院徽,应以学院发布的标准院徽图样为准。学院各系(室、所、中心)和全体师生须严格按要求规范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院徽图样。

2.自院徽发布之日起,学院大楼文化建设的相关内容,各系(室、所、中心)新制作的宣传品、出版物、纪念品、办公用品、教学资料、会议材料、旗帜、徽章、证书、证件等物品,以及举办的会议、活动宣传标识,须使用标准院徽图样。

3.未经学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院徽下载地址:https://sjxy.nwsuaf.edu.cn/zt/90znxqxlhd/xqdt/ba399017d4884cb3a3a19d82ec8d4c81.htm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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