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筑梦奖学金评定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 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和素质测评成 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 50%;
(四)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六)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他大额奖助学金。
二、评选名额
全院共2个名额,每人每年 4000 元。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须将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和筑梦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 月15日】前报送给各年级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