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组 长:郑 伟 胡笑涛
副组长:张 鑫 樊恒辉 孟庆涛 孙世坤 胡明铭
成 员:粟晓玲 曹红霞 张宽地 李会军 许景辉 王玉川 康 艳 张智韬 徐 婧 史佩泽 徐 然
(二)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孟庆涛
成 员:栾晓波 张 宁 王 斌 降亚楠 姜守芳 葛茂生 蔡胤凝 革明鸣 史佩泽
二、指标分配
1. 2025年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为92名,其中普通推免指标53名,“双一流”学科群26名,“卓越农林人才计划”6名,推免工作奖励指标7名。
2. 普通推免指标数按照各专业应毕业人数占全院应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指标分配。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实时发布信息,并进行再次征集报名。具体见表1。
表1 本科专业普通推免生指标分配表
本科专业名称 |
毕业生人数 |
指标 |
备注 |
农业水利工程 |
51 |
6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58 |
7 |
|
水利水电工程 |
95 |
11 |
|
土木工程(道桥) |
42 |
5 |
|
土木工程(房建) |
72 |
9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7 |
6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74 |
9 |
|
合计 |
439 |
53 |
3. “双一流”学科群按照拟攻读研究生专业配置指标,具体指标见《关于“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学科群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招生指标见表2。
4. “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的配置结果见表2。
表2 按拟攻读研究生专业配置的专项指标分配表
推免生类型 |
拟攻读研究生专业 |
|||
农业工程 |
水利工程 |
土木工程 |
||
农业水土工程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
“双一流”学科群 |
15 |
11 |
||
卓越农林人才计划 (含奖励指标) |
3 |
5 |
5 |
注:拟攻读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可不对应,如土木工程专业可报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可报考农业工程;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指标含奖励指标;拟申请“双一流”学科群专项的学生须报考学科群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导师名单见附件6。
5. 其他如“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2+3辅导员”“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学术特长生”等专项推免指标见团委、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创新实验学院、教务处有关通知。
三、推免条件
符合《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中相应遴选条件规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相应推免生类型。
四、工作安排
1. 9月9日,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推免实施细则,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2. 9月10日,公布除学术特长生以外的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名单。
3. 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各类推免生(学术特长生按学校教务处文件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将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书(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科研认识、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与专利提交至对应办公室,其中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与专利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详见附表3。
表3 初次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表
序号 |
推免生类别 |
初次材料 提交截止时间 |
材料提交地址 |
1 |
普通推免生 |
9月10日 20:00 |
水建学院A322(教学办) |
2 |
卓越农林人才计划 |
||
3 |
“双一流”学科群 |
水建学院A321(研究生办) |
|
4 |
学术特长生 |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实时发布信息,并进行再次征集报名。
4. 心理测试。各类推免生的学生须于2024年9月11日12:00前完成心理测试。
5. 科研潜质考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推免生进行科研潜质考查,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4。考查时间见表4,考查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表4 科研潜质考查时间表
序号 |
推免生类别 |
考核时间 |
1 |
“双一流”学科群 |
2024年9月11日下午 |
3 |
学术特长生 |
2024年9月11日下午 |
2 |
普通推免生 |
2024年9月12日上午 |
4 |
卓越农林人才计划 |
2024年9月12日下午 |
5 |
拔尖创新人才计划 |
详见有关部门通知 |
6 |
研究生支教团 |
|
7 |
2+3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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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 |
五、推免生遴选
“双一流”学科群推免生遴选根据《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学科群推免遴选综合考核办法》(附件5)进行确定,有推免生招生资格的导师见附件6;其他推免生遴选根据《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7)进行确定。
六、补充说明
1. 学院为有志于在我院攻读学位的校内推免生支付报名费;
2. 对于外校推免生和校内普通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导师给予1000元的奖励;
3.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我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交流访学项目;优先推荐我校的其他各类资助项目;优先获得学院提供的学术会议资助等;
4.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二级教授、国家级人才接收学硕推免生不超过3名,一级、二级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接收学硕推免生不超过2名,其他导师接收学硕推免生不超过1名。以上各类导师还可接收1名专硕。预聘制教师和没有完整指导一届的导师不超过1名。
七、其它
1. 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拟报考专业导师或相关专业导师的推荐。
2.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免类型,如遇时间冲突,请学生慎重决定。已确定拟推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3.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 根据《 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5. 推免生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推免生监督工作小组(学院:87082902,87082920,gmm44@nwafu.edu.cn)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87080155)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附件8)。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
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意见书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4.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生科研潜质考核实施细则
5.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学科群推免遴选综合考核办法
6.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学科群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及指标(农业水土工程和水利工程)
7.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8.复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