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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4年灭火器维修更新及增配信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8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报送2024年灭火器维修更新及增配计划的通知》要求,学院现统计各实验室灭火器维修更新及增配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维修的灭火器

1.2019年6月30日以前所配备的各类灭火器。

2.维修过后期满2年(查看灭火器筒身维修标签,标注为2022年及以前维修)的灭火器。

3.已经使用过或压力指针指向压力表红区(指针在绿区、黄区的属正常范围,不用维修更新)的灭火器。

4.需要维修的灭火器暂不收集,待维修厂家及维修日期确定后,保卫处安全防火科另行安排。

二、需要更新的灭火器

1.干粉灭火器使用期满10年(2014年6月30日前出厂),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期满12年(2012年6月30日前出厂),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

2.灭火器筒身有凹坑、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或锈蚀明显的。

3.不能确认生产单位名称和出厂时间,包括铭牌脱落、铭牌模糊、不能分辨生产单位名称或出厂时间钢印无法识别等。

三、需要新增配的灭火器

各实验室对灭火器应配数量进行核算统计后上报,应配数量与实际配备灭火器的差额即需要新增配的灭火器数量。(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3)。

请各实验室(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实验室(中心)现有灭火器使用年限、压力异常等情况应逐一进行认真检查统计。对存在过期、压力不足等现象的应及时进行统计更换。需增配灭火器数量的,请注明配备位置、规格型号、场所用途、场地面积、现有灭火器数量等相关内容。同时请于3月24日前将2024年灭火器维修更新及增配计划报送学院(联系人:郭兵)。

2024灭火器增配附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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