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提升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稳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现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 1)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附件 2)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2、各实验室要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3)开展安全隐患自查,重点排查学校、学院历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和反馈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废液桶是否贴有标签、废弃试剂瓶是否及时处理、插线板是否有效固定、试剂标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日志是否有记录、烘箱、灭菌锅等高温设备是否有使用记录、实验人员是否穿实验服、通风橱是否长期存放试剂、实验室卫生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等。各实验室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 4),如实上报学院。
3、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加强实验室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新生学习《 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安全发展。
4、学院计划于9月22日对各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学校也将于9月25日至9月28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督导,请各实验室自即日起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准备。
生命学院实验室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