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24年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次数:

各位导师、相关研究生:

根据《 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62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9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4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考核工作组

组长:马闯

副组长:林雁冰

成员:董娟娥、颜霞、陈坤明、郁飞、陈鹏、陶士珩,及硕博连读研究生拟接收导师。

(二)监督工作组

组长:徐三友

副组长:马宁

成员:王瑶(纪检委员)、刘林强、陈悦、撒文清、张红云、陶士珩、王存、李昕玥

监督工作内容:全程监督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实施环节工作情况,负责受理师生对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92262,smxy@nwafu.edu.cn

二、选拔范围

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范围按照《 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62号)文件精神,为基本学习年限内各年级在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学术不端行与及违纪处分记录。

2.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其中,硕士三年级申请的学生,须已取得一定质量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符合《 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号)的要求标准。

4.外语成绩至少须满足CET4≥425分及以上。

四、时间安排

1.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150元,报名系统将于11月中旬开通,具体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23年11月30日12:00前向学院E419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硕士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3)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攻读 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书”(附件2);

(4)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

3.综合考核(计划12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考核工作小组在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研判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按照考生拟报考导师名下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4.公示、录取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存在的问题。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4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选。

四、其他

1.确定拟录取的研究生占2024年博士招生指标,导师须按照2024年配置指标数统筹招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若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申请,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证明材料,经学院考核工作组、主管院领导及接收导师审核同意,并须按照转入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方案补修相应主干课程。所有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征得原导师同意。

3.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不得再申请硕士学位。

4.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工作人员、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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