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励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农业强国建设和学校“双一流” 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 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制度(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与主题团日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支部人数的95%,按时收缴团费,团支部录入“智慧团建 ”系统且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3.团支部学风良好,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
4.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支部各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主题团日活动及校园文体活动等。
6.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7.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为四星级团支部及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参加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与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均名列专业年级前30%,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内活动,无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五个文明工程”创建中表现突出,所住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团龄1年以上且团籍档案完整、规范,上一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可参加评选。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2.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
3.创新性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4.担任团干部时间不少于1年,上一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上一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对象为各级学生团干部,参评对象学习成绩与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均名列专业年级前50%。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学院团委申报,经所在学院团委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共青团员”由个人申报、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个人申请,学院团委组织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4.同一年度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人仅限申报1项,不可重复申报。
三、时间安排
1.组织推荐(4月7日—4月17日)。各团支部、个人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学院团委将对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审核复评(4月18日—4月22日)。校团委对拟推荐对象的参评条件和事迹等进行复评,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拟表彰对象经校团委审议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3.发文表彰(5月4日前)。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典型示范。学院团委将重点推荐在思想引领、团组织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大学生科技创新、 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对推荐人选的风采展示,大力营造向先进学习的氛围,以先进榜样激励青年,引导青年争做有理想、敢担当、 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西农好青年。
2.按时申报材料。各团支部、个人在4月11日18点前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5)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提交材料的支部和个人取消参评资格。
3.公开评选过程。学院团委将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公示,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联 系 人:王泽龙
联系电话:029-87092761
工作邮箱:nwsuaf_smzzb2019@163.com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