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 (自然科学类)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系、中心(所):
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已下达到学院。根据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相关要求,由学院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与立项工作。
二、支持方向
优先资助紧密结合本学院学科规划,围绕优先发展学科方向,有明确的科研团队,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选题。
三、支持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教人员均可申报:
1)年龄45周岁(截止2017年1月1日)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2016年在JCR一区或二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并列)发表论文的科教人员。注: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 ;每篇论文在本次申请中只能使用一次。
2)获批2016年校科研基本业务费项目,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科教人员。
四、项目期限与经费说明
1.项目期限:1年。
2.项目经费说明:每项5万,每项项目年底结余经费为零。
五、组织申报
1.学院组织科教人员积极申报,申报时间截止为2017年4月21日。4月24日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后下达立项文件。
2.将立项文件分别报计划财务处及科研院,由计划财务处划拨经费,科研院建档备案。
六、时间进度安排与材料报送要求
请预申报项目的科教人员于4月2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至E418: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17版)(A3套印,附论文作者信息页)、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2017版)(A3套印)。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