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基层教学组织报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房春红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 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校教发〔2016〕416号),现将基层教学组织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部)在前一阶段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运行经验基础上,从基层教学组织的运行效率和效果的实际出发,按照《 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校教发〔2016〕416号)中基层教学组织设立条件,落实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的报备工作。

二、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必须经学院(系、部)研究论证通过,确保程序规范,岗位设置合理,所有讨论论证过程、会议记录等材料由各单位整理、归档。各单位要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的运行管理机制和考核制度。

三、各学院(系、部)填写《 基层教学组织信息表》(见附件1),并将配套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于5月5日前将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务运行科(北校区3号教学楼3113室),电子版发送至jwyxk@nwsuaf.edu.cn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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