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马 宁
成员:廉家敏 王泽龙 茹怡婷 杜金秋 段屈雨 班主任代表以及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统筹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各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协调班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议和推荐工作。
如在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有困惑或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实名咨询或反馈:
面谈地点:理科楼E408
电话咨询:029-87092013
邮箱地址:smxye408@163.com。
二、评选要求及依据
评选要求及依据参见《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61号);《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 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 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10%(含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30%(含30%)。
(二)指标分配
2021、2022、2023级各5个。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2000字左右,第一人称,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3)填写 《附件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4)教务处盖章《学业成绩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院评审
按照《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附件1)要求,由学院组织评审会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10月10日-10月12日期间组织答辩(申请学生提前准备好PPT),最终确定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前50%。
(二)指标分配
2021级12个,2022级13个,2023级14个。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从系统导出申请表填写(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式两份)。
(2)《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2000字左右,第一人称,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3)填写《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4)教务处盖章《学业成绩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院评审
按照《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要求,由学院组织评审会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最终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班级前15%,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 30%。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二)指标分配
2021、2022、2023级各3个指标。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从系统导出申请表填写(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式两份)。
(2)《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2000字左右,第一人称,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3)填写《附件5:校长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4)教务处盖章《学业成绩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院评审
按照《 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要求,由学院组织评审会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最终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六、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1.评选依据:《 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附件2)。
2.评选要求: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秋季专业奖学金按照学业成绩和素测成绩进行评定,筛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
七、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10月8日17:00前,申请上述奖学金的学生请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间与格式要求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注意: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以“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命名,压缩包内文件以“姓名+文件原名称”命名;纸质版材料用回形针固定,避免使用订书钉。
(二)学院评审
10月8日-14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学校。
八、注意事项
1.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
2.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
3.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4.根据《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获得无偿资助的学生每年应参加爱心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20学时;
5.既未办理助学贷款又没有交学宿费的学生,应在缴清学宿费后再提出申请;
6.除国家助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外,原则上每名学生本学年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助学金;
7.为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促进学风建设,获国家奖学金学生自动成为学院学业帮扶“小老师”成员;
8.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