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5 号)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发〔2018〕25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接收工作小组
组 长:徐三友、马 闯
副组长:林雁冰、马 宁
成 员:学科点负责人、招生导师
工作内容:负责和实施推免生接收的复试工作。
2.监督小组
组 长:马 宁
成 员:王 瑶、刘林强、赵 亮、贾 莉
负责监督招生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受理有关申诉事宜。
二、接收类别及专业(领域)
1.学术型硕士生、直博生:植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物与医药。
三、接收的基本条件
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符合我校 2025 年招生专业目录基本要求及《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发〔2018〕258号)第四章基本条件的学生。
四、资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被录取的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4000元的学校助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平均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学业奖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平均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学业奖学金。
3.助研岗位津贴: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每生每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助研岗位津贴。
4.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均可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均可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5.其他奖助: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我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交流访学项目;优先推荐我校的其他各类奖助项目。
奖助体系详见《 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
五、申请及接收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选择报名志愿,若咨询请联系029-87092387。
2.学院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学院下载接受复试通知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学院对复试通过者及时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六、复试、录取
1.资格审查
时间:9月25日前(复试QQ群号:976630556)。
地点:参加复试考生于9月25日前至生命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理科楼E405)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需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3)思想政治考核表(原单位出具)(用附件1模板),外校考生还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
(4)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5)以第一作者名序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限具有该材料考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6)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9月25日前学院通知获得推免资格的报名考生参加复试。
3.心理测试
方式: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科研潜质考核
考核时间:9月26-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形式:线下进行。
内容:外语口语、素质考察(思维、表达、反应、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思考问题的深度、广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5.录取办法: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10%+学业成绩×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50%。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其中: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始成绩由推荐高校提供。由思政课成绩与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其中,思政课成绩为大学期间所有思政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综测德育成绩为各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成绩的算术平均分(满分100分)。
(2)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始成绩由推荐高校提供。
(3)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要求
1.根据《 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2.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接收直博的指导教师应具备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接收的直博生占导师的2025年博士招生计划。
3.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含各类专项计划)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4. 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及研究生导师要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2.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