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意见(2020-2025)》要求,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锻炼和职业能力培养,用好校地合作基层实践锻炼大舞台,充分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乡村振兴中的人才支撑作用,以校地合作赋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经与武功县协商,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基层实践锻炼项目。现将 2022 -2023学年选派专业学位研究生赴武功县进行实践锻炼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人数和实践锻炼岗位
(一)选拔范围及人数
原则上为全日制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本次选派 13 人。
(二)实践锻炼工作岗位
武功县8个镇办(街道)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果业服务中心、陕西省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武功园区等5个涉农部门的副镇长、副局长、副主任(实践锻炼挂职)。
(三)实践锻炼工作职责
结合地方工作实际需求和个人学习实践计划,协助单位负责人开展调查研究、科技服务、日常管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二、项目人员选拔条件及选派方式
(一)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奉献精神和大局观念,服从组织安排,热爱“三农”事业,能积极投身基层乡村振兴工作;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学业优异,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选派方式
选派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导师审核、学院(所)推荐、乡村振兴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武功县委组织部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及岗位分工。
(三)实践锻炼工作时间
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期限8个月;期满,如仍有继续进行实践锻炼意向的,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4个月。
(四)实践锻炼期间管理及基本待遇
1. 选派研究生实践锻炼期间由武功县委组织部和乡村振兴学院共同进行监督管理;挂职所在单位(镇、街道、局)党委(党组)负责日常管理;挂职所在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协商解决实践锻炼期间的具体问题并进行期中、期末定期考核。
2. 选派研究生实践锻炼期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2000元,由武功县委组织部负责落实;实践锻炼期间的办公、食宿等条件由挂职所在单位落实,并为选派研究生提供体检、人身意外保险等健康保障。
3. 选派研究生实践锻炼挂职期满,由挂职所在单位对其在实践锻炼期间的表现作出工作鉴定,并在学籍和实践锻炼工作履历中予以体现。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所)高度重视选派推荐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动员,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进行候选人推荐。
2.请各学院(所)于 10月17日下午6点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乡村振兴学院B212办公室(联系人:左老师 87082052),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1677205@qq.com。
附件 1:选派研究生赴武功县实践锻炼推荐表
附件 2:选派研究生赴武功县实践锻炼信息汇总表
乡村振兴学院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