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乡村振兴规划(2021-2025)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元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是接续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三原县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渭河以北,为省会西安市的北大门,历史悠久,文化积淀雄厚,是陕西省粮食、果品、畜产品的主要产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通过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构建三原县农业农村社会的新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此,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 年)》和《咸阳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 年)》,结合《三原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5 年)》及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和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编制《三原县乡村振兴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