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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教职工中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12

各单位:
  
  为促进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规定》),持续推进“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校 “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工会决定联合举办《规定》知识竞赛,现将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试题分发
  
  各学院(系、所、部)按在职教职工人数的30%统一领取试题,再按教师(30%)、科研(20%)、试验(20%)、推广(10%)、管理服务(20%)的比例进行分发;各部门,各单位按在职人员的30%统一领取试题,再按处级(20%)、科级(30%)、工作人员(50%)的比例进行分发。
       
  试题由各部门工会于6月4日-5日在校工会办公室统一领取。
  
  三、答题方式
  
  本次知识竞赛采取答题纸答题,由各部门工会统一收齐后于6月30日前送交校工会403办公室。
  
  联系人:周锋利   联系电话:87082294。
  
  四、激励措施
  
  本次竞赛将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活动结束后统一表彰。
  
  附件: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2、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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