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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作者:保先办   发布时间:2005-10-28
  认真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第二批、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难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和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把握好以下要求:

  一、加大查找流动党员的工作力度。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工作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始终,加强与公安、劳动、人事、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发挥他们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方面的优势和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查找那些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流动党员,努力使每一名党员都参加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流入地党组织要采取多种途径,公开联系方式,落实联系人及其工作责任,做好流动党员接收与咨询服务工作;要以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各类市场和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为重点,进行普遍调查,要特别注意在进城务工人员分布比较集中的经济组织、集贸市场和社区中,查找农民工中的党员,避免出现流入地和流出地“两不管”的情况。流出地党组织特别是农村、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摸清外出党员的有关情况,设法与他们取得联系,动员他们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督促他们按要求参加所在地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流动党员的有关情况。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双向联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查找流动党员要多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既要注意适当宣传,又要防止炒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二、认真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党员,一般应在所在村参加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入地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的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指导和检查。流出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做好相关工作。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了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其先进性教育活动可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也可以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无论哪种情况,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出地党组织都要积极配合。要根据流动党员不同群体的特点和思想实际,在坚持中央要求的前提下,作出灵活安排,务求取得实效。对查找到的流动党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他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需要“补课”的要及时“补课”。要为流动党员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场所等,把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光荣感和责任感,调动他们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要注重引导流动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他们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三、妥善处理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问题。对查找到的流动党员,本人不愿意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帮助工作。对经过帮助教育,本人愿意改正的,要及时组织他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以及经教育不改、拒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四、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研究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新经验,从组织设置、组织形式、管理办法、活动方式、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确保每个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始终保持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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