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德育内涵 构建适合人才发展的德育新模式
作者:王云霞 罗俊忠 发布时间:2005-11-02
如何理解德育的内涵,是长期以来被德育教育工作者所忽视,而事实上又对德育工作的实效发生着重大影响的问题。众所周知,任何事物其内涵的确定或者明晰,直接影响着工作的绩效与成果。而德育内涵的确定则不仅如此,而且直接影响着德育工作主要内容的确定,并规定了德育工作的格局状态。因此,正确认识德育的内涵,不仅对德育理论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德育实际工作者更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对德育内涵已有的理解
回顾国内外德育发展的历史,对德育内涵始终未曾有过统一的解释,直到今天,仍没有脱离这种状态。德育包涵那些内容?有的国家对社会公德、法律常识等公民教育概括了全部德育;有的国家将家庭社会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作为德育的主要内容;甚至有的国家谈德育主要说的就是宗教教育。
尽管在任何一个国家中,政治教育都是不可缺少的内容,但许多国家出于政治的需要,回避了这方面的解释。就是在我国对于德育教育内涵的理解也始终处在变化的过程中:五十年代中期强调以“五爱”为中心的思想品德教育;六、七十年代把德育只限制在政治思想教育,特别是阶级教育的范畴内。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比较趋于一致的理解是将德育视为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整体。从对德育内涵的各种不同认识及变化中可以看出:人们对德育内涵的规定往往出自于政治的政权稳固的需要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始终存在两个方面的弊端:一是在研究德育内涵时没能以对人存在和发展总体状况的分析作为基础;二是没能将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与人的发展需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这就将德育内涵理解成了随着政治变化而变化的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逐步深入人心,随着哲学、思维科学以及各种有关人学理论的发展人们对德育内涵的认识也出现了新的趋向。从1989年国家教委制定的中小学德育教育《大纲》和《纲要》中将心理品质和能力培养纳入道德范畴,到1999年《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纲要)颁布,充分显示了我国的教育工作者积极与世界接轨的意识。也就是说,这样的变化和当前国际变化的总趋向下德育内涵范围逐渐扩大是一致的,这一总的发展趋向,应该为我们全面、正确的理解德育内涵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新世纪德育的内涵介定
长期的摸索与实践,使我们感到:在对德育内涵的介定认识过程中,本着对受教育者怀有极大的信心,强调每个人的价值和个人的尊严的观点和原则尤为重要。同时,要以“真诚、关注、共情”的理念去看待每一个人,树立三个方面的认识:一是人是理性的,能够自立的,对自己是负责的,具有积极的人生取向,因而可以达到独立自主、发展自己的能力,促进自身成长迈向自我实现;二是人是建设性、社会性的,值得信任的,也是可以合作的,懂得尊重他人,能够对别人产生同感的了解,从而发展亲密的人际关系;三是人是有能力去发现自己心理上的适应不良,也可以通过改变自己来寻求心理健康。人的负面情绪(如失望、恼怒、悲痛、敌视)的出现是由于人在爱与被爱、安全感和归属感等基本需要上受了挫折,得不到满足而发生的。总之,人本的观念的树立,深信人最基本的生存动机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潜能,能使自己成长并实现自己。这种积极的人性观对德育内涵的介定和德育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那么,对德育的内涵究竟作何理解呢?
“德育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整体影响”。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德育工作改革的实践中,在对新时期青少年思想、行为研究的基础上所产生的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事实可以证明,这样的认识比以往对德育的各种理解都更趋于完整合理。
(一)这一认识正确反映了事物的整体状态。事实上,个体的思想道德认识和行为在任何时候和个体其他精神的、心理的因素都是不可分的。他们不单有互为基础的关系,交错影响的关系,而且在行为表现中他们还将镶嵌成一个人的总体面貌。任何人既不可能脱离自身各方面的因素单独表现为政治思想和道德,也不可能使自己的一切认识、行为都成为脱离思想道德影响限制的认识、行为。政治思想方面的认识、观念,道德观念、思维方法,与上面这些内容相关的行为习惯,他们都是在和个人的各种认识(对社会的、自然的、人类自身的认识)交织在一起的。况且人们都十分清楚这样一个事实:即使形成了某一同样的思想观念,由于个体多方面的差异性(情感的差异、意志的差异、性格的差异、体质的差异、能力的差异、思维方法的差异等),也可以使不同的人具有完全不同的表现。之所以如此,在于思想观念只是一个人整体构成中的一方面因素,他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成为脱离其他因素而成为孤立存在的事物。正因为这样,我们在研究思想道德的有效性时,就不能脱离开对人的整体内部其他因素作用的认识;在研究实施思想道德影响时,更不能离开对整体影响的考虑。
(二)这一认识正确的反映了德育的整体要求。德育要求既应是社会对个体、国家对公民的要求,也应该是民众自身存在的要求,个体自身发展的要求。德育内涵只有将这两方面统一起来,才能成为既符合社会需要,又符合民众群体或个体发展需要的教育影响活动。国家、社会对德育工作的需要是以社会安定、发展为基础的。凡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国家,德育就自然成为教育民众、推进社会前进时的手段。只有使国家、社会的需要成为民众的需求,德育教育才可能真正确实有效。而要使这些方面产生切实的效果,教育就必须和民众群体的存在、个体存在的合理要求结合起来。稳定的秩序、协调的关系、舒畅的环境、有节奏的生活安排……这些都是在社会群体中出自生活和工作需要,人们必然要产生的需求。只有将与这些内容有关的因素统一到德育的整体中去,德育工作才能产生积极稳定的效果。个体发展的一系列客观要求也是存在的:自尊心的维护、生活情趣的培养、内心烦恼的解剖、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劳动成果的精神满足、主动地位的获得等。诸如此类的个体要求,不单和政治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一致的,并且和德育教育的内涵也是统一的。如果将这些个体要求与思想教育割裂开来,不但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而且会使教育工作成为单纯要求、限制人的手段,这样也就违背了社会主义培养教育人的根本目的。因此,将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与人的各方面发展统一起来,使德育工作成为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整体影响,从而通过德育促成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正应该是社会主义国家德育工作的自身要求。
(三)这一认识是实践经验积累的概括。由于对德育内涵理解存在着片面性,使德育成为一种脱离现实的说教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诸如个体日常行为表现中非政治思想性的问题却当作思想问题研究解决的现象屡见不鲜。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状况,在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德育的内涵认识不够。因为在人们的意识里不包括涉及生理、心理、社会、环境等问题的整体研究。所以使得教师常常做一些无的放矢的工作。实践证明:德育如果只是孤立地抓政治思想和道德认识方面的内容,而不重视与其相关的因素,不重视这些相关问题的教育和解决,德育的效果无疑是有限的。德育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整体影响,这不单反映了思想道德因素和其它因素的整体关系,反映了德育工作若获取实效应该体现地整体要求,并且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在近些年德育改革实践中寻求地发展方向。
(四)正确认识“中心”与“整体影响”的辩证关系:德育工作应该是“整体影响”,这里所谈的“整体”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对教育对象要有整体的认识。德育所要完成的提高政治、思想、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意志,形成道德行为、习惯的任务。只有在提出任务、进行思辨研究时,才可以将其从整体中抽象出来成为独立的问题来谈论和认识。而作为一个现实人的认识状态、心理状态、行为状态来说,它们只能是一个认识、心理、行为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德育工作者时刻不能忘记,要将教育对象看成是一个以整体形式存在着、在整体内部各因素相互影响过程中发展变化着的人。第二,“整体影响”强调要将与政治、思想、道德有关各因素结合起来,整体考虑德育工作的实施。有关政治思想教育的各种理论、道德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有和文化知识、文化素养、能力水平的提高结合起来;只有和生活实践、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的体验结合起来;只有和生理、心理方面自我控制与调节水平的提高结合起来;只有在教育工作中将各个有关方面作为一个整体去认识和对待,并以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为根据形成德育工作的整体结构,德育才能成为确实有效的教育。第三,“整体影响”还强调要重视环境的整体、途径的整体和教育者整体的作用。学校、家庭、社会只有发挥其相互协调的教育影响作用,学校才能按照目标要求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校内各教育途径在德育工作中也只有形成整体影响,才能减少内耗,发挥更大的教育效益。这就要求,凡是与学生接触,能够对学生起影响的教职员工,都应该以教育者的身份要求自己,在完成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承担起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任务。
“整体影响”不论涉及到哪个环节的问题,总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受教育者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都是为了按照德育目标的要求使受教育者获得全面、合理的发展。不论是从文化素质入手还是从生理、心理卫生常识入手;不论是从文化科学知识传授的课堂考虑,还是从班级、团队活动考虑,都着眼于研究受教育者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问题。这就是以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为中心”的基本含义,离开了中心,各项工作就失去了德育的意义;不重视整体影响,就不会获得切实的德育效果。所以“德育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整体影响”正是如实反映了德育所应包含的各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三、构建适合人才发展的德育的新途径
培养学生的德育素质,在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都不可忽视。为此,德育教育所倡导的是:使受教育者确立与21世纪相适应的新的伦理规范;以“为社会服务”和“对社会利益的责任感”为特征的“关心”价值观;以“关心他人”、“关心国家利益、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关心地球的生活条件”的责任感。从而使学生的学习目标,从为个人利益而学习向为公共利益而学习的转变得以实现。德育工作要在已经形成了的传统方法,即理论教育方法的基础上,采用通过课外活动等潜移默化现代教育方法和与全方位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系统方法实施我们的教育,以形成“轻理论,重行为;轻说理,重管理”现代德育教育体系。因此,要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发展的德才兼备的一代新人,就要实施素质教育;而要实施素质教育,就要把握好素质教育“知·心·行”三者合一的根本模式。与此相应的实施方法是:
(一)感知法。感知学习,就是不把现成的结论、现成的知识告诉学生,而是使学生通过自身实际感知而获得知识。这样得来的知识,最容易引起心灵的震撼,最容易把知识内化于心,长久地发挥巨大作用。而旅游、参观博物馆、科技馆、进行实地调查、科学实验和有意义的游戏、课外活动等,都是感知学习的好方式。与感知法相对的是听讲、读书。听讲、读书,能够很好地获取间接知识,感知学习则能最好地获得直接知识。只有既重听讲、读书,又重感知学习,才能既获得间接知识,又获得直接知识,从而获得完全的知识。
(二)情感法。情感是心灵的核心,而情感主要不是从认知中获取,而是从情境中体验得来。要培养什么样的情感,就必须有产生这种情感的情境和体验。很难想象,一个从未有过集体温暖体验的学生,会有热爱集体的情感;也很难想象,一个从未有过成功体验的学生,会有自信、自强的精神。为此,学校应当时时处处给每个学生以成功的体验、自信的体验。在一切体验中,最重要的是成功的体验。只有有了成功的体验,才会有学习的信心,学习的愿望,学习的兴趣,才能使学习成为内心的追求。
(三)习惯法。习惯是各个环节中极其关键的一环。什么是习惯呢?习惯就是个体经常重复的行为使之巩固下来成为其需要的自动化行为。也就是说,习惯就是我们不假思索,不用费心就能自行完成的行为。习惯决定性格是人们的共识,习惯决定能力还不被人们完全理解。任何一种能力都是养成好的习惯的结果。习惯不仅是性格之母,而且是能力之母。性格与能力是素质的主要内涵,习惯决定性格与能力,即习惯决定素质。爱默生说:“习惯是一个人的思想与行为的领导者。”说到底,是习惯主宰着你,主宰着你的人生。
培养有能力适应未来国际竞争的人才,使教育者具备作为国家公民和世界一员所应有的素质,是现代教育致力的基本目标。为此,我们的德育教育不仅要树立“知·心·行”三者合一的素质教育模式,更要明确作为现代人才素质所必须具备的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等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才可以富有成效,我们的事业才可能蒸蒸日上。(作者系西安航专)
一、对德育内涵已有的理解
回顾国内外德育发展的历史,对德育内涵始终未曾有过统一的解释,直到今天,仍没有脱离这种状态。德育包涵那些内容?有的国家对社会公德、法律常识等公民教育概括了全部德育;有的国家将家庭社会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作为德育的主要内容;甚至有的国家谈德育主要说的就是宗教教育。
尽管在任何一个国家中,政治教育都是不可缺少的内容,但许多国家出于政治的需要,回避了这方面的解释。就是在我国对于德育教育内涵的理解也始终处在变化的过程中:五十年代中期强调以“五爱”为中心的思想品德教育;六、七十年代把德育只限制在政治思想教育,特别是阶级教育的范畴内。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比较趋于一致的理解是将德育视为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整体。从对德育内涵的各种不同认识及变化中可以看出:人们对德育内涵的规定往往出自于政治的政权稳固的需要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始终存在两个方面的弊端:一是在研究德育内涵时没能以对人存在和发展总体状况的分析作为基础;二是没能将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与人的发展需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这就将德育内涵理解成了随着政治变化而变化的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逐步深入人心,随着哲学、思维科学以及各种有关人学理论的发展人们对德育内涵的认识也出现了新的趋向。从1989年国家教委制定的中小学德育教育《大纲》和《纲要》中将心理品质和能力培养纳入道德范畴,到1999年《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纲要)颁布,充分显示了我国的教育工作者积极与世界接轨的意识。也就是说,这样的变化和当前国际变化的总趋向下德育内涵范围逐渐扩大是一致的,这一总的发展趋向,应该为我们全面、正确的理解德育内涵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新世纪德育的内涵介定
长期的摸索与实践,使我们感到:在对德育内涵的介定认识过程中,本着对受教育者怀有极大的信心,强调每个人的价值和个人的尊严的观点和原则尤为重要。同时,要以“真诚、关注、共情”的理念去看待每一个人,树立三个方面的认识:一是人是理性的,能够自立的,对自己是负责的,具有积极的人生取向,因而可以达到独立自主、发展自己的能力,促进自身成长迈向自我实现;二是人是建设性、社会性的,值得信任的,也是可以合作的,懂得尊重他人,能够对别人产生同感的了解,从而发展亲密的人际关系;三是人是有能力去发现自己心理上的适应不良,也可以通过改变自己来寻求心理健康。人的负面情绪(如失望、恼怒、悲痛、敌视)的出现是由于人在爱与被爱、安全感和归属感等基本需要上受了挫折,得不到满足而发生的。总之,人本的观念的树立,深信人最基本的生存动机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潜能,能使自己成长并实现自己。这种积极的人性观对德育内涵的介定和德育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那么,对德育的内涵究竟作何理解呢?
“德育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整体影响”。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德育工作改革的实践中,在对新时期青少年思想、行为研究的基础上所产生的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事实可以证明,这样的认识比以往对德育的各种理解都更趋于完整合理。
(一)这一认识正确反映了事物的整体状态。事实上,个体的思想道德认识和行为在任何时候和个体其他精神的、心理的因素都是不可分的。他们不单有互为基础的关系,交错影响的关系,而且在行为表现中他们还将镶嵌成一个人的总体面貌。任何人既不可能脱离自身各方面的因素单独表现为政治思想和道德,也不可能使自己的一切认识、行为都成为脱离思想道德影响限制的认识、行为。政治思想方面的认识、观念,道德观念、思维方法,与上面这些内容相关的行为习惯,他们都是在和个人的各种认识(对社会的、自然的、人类自身的认识)交织在一起的。况且人们都十分清楚这样一个事实:即使形成了某一同样的思想观念,由于个体多方面的差异性(情感的差异、意志的差异、性格的差异、体质的差异、能力的差异、思维方法的差异等),也可以使不同的人具有完全不同的表现。之所以如此,在于思想观念只是一个人整体构成中的一方面因素,他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成为脱离其他因素而成为孤立存在的事物。正因为这样,我们在研究思想道德的有效性时,就不能脱离开对人的整体内部其他因素作用的认识;在研究实施思想道德影响时,更不能离开对整体影响的考虑。
(二)这一认识正确的反映了德育的整体要求。德育要求既应是社会对个体、国家对公民的要求,也应该是民众自身存在的要求,个体自身发展的要求。德育内涵只有将这两方面统一起来,才能成为既符合社会需要,又符合民众群体或个体发展需要的教育影响活动。国家、社会对德育工作的需要是以社会安定、发展为基础的。凡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国家,德育就自然成为教育民众、推进社会前进时的手段。只有使国家、社会的需要成为民众的需求,德育教育才可能真正确实有效。而要使这些方面产生切实的效果,教育就必须和民众群体的存在、个体存在的合理要求结合起来。稳定的秩序、协调的关系、舒畅的环境、有节奏的生活安排……这些都是在社会群体中出自生活和工作需要,人们必然要产生的需求。只有将与这些内容有关的因素统一到德育的整体中去,德育工作才能产生积极稳定的效果。个体发展的一系列客观要求也是存在的:自尊心的维护、生活情趣的培养、内心烦恼的解剖、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劳动成果的精神满足、主动地位的获得等。诸如此类的个体要求,不单和政治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一致的,并且和德育教育的内涵也是统一的。如果将这些个体要求与思想教育割裂开来,不但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而且会使教育工作成为单纯要求、限制人的手段,这样也就违背了社会主义培养教育人的根本目的。因此,将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与人的各方面发展统一起来,使德育工作成为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整体影响,从而通过德育促成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正应该是社会主义国家德育工作的自身要求。
(三)这一认识是实践经验积累的概括。由于对德育内涵理解存在着片面性,使德育成为一种脱离现实的说教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诸如个体日常行为表现中非政治思想性的问题却当作思想问题研究解决的现象屡见不鲜。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状况,在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德育的内涵认识不够。因为在人们的意识里不包括涉及生理、心理、社会、环境等问题的整体研究。所以使得教师常常做一些无的放矢的工作。实践证明:德育如果只是孤立地抓政治思想和道德认识方面的内容,而不重视与其相关的因素,不重视这些相关问题的教育和解决,德育的效果无疑是有限的。德育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整体影响,这不单反映了思想道德因素和其它因素的整体关系,反映了德育工作若获取实效应该体现地整体要求,并且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在近些年德育改革实践中寻求地发展方向。
(四)正确认识“中心”与“整体影响”的辩证关系:德育工作应该是“整体影响”,这里所谈的“整体”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对教育对象要有整体的认识。德育所要完成的提高政治、思想、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意志,形成道德行为、习惯的任务。只有在提出任务、进行思辨研究时,才可以将其从整体中抽象出来成为独立的问题来谈论和认识。而作为一个现实人的认识状态、心理状态、行为状态来说,它们只能是一个认识、心理、行为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德育工作者时刻不能忘记,要将教育对象看成是一个以整体形式存在着、在整体内部各因素相互影响过程中发展变化着的人。第二,“整体影响”强调要将与政治、思想、道德有关各因素结合起来,整体考虑德育工作的实施。有关政治思想教育的各种理论、道德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有和文化知识、文化素养、能力水平的提高结合起来;只有和生活实践、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的体验结合起来;只有和生理、心理方面自我控制与调节水平的提高结合起来;只有在教育工作中将各个有关方面作为一个整体去认识和对待,并以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为根据形成德育工作的整体结构,德育才能成为确实有效的教育。第三,“整体影响”还强调要重视环境的整体、途径的整体和教育者整体的作用。学校、家庭、社会只有发挥其相互协调的教育影响作用,学校才能按照目标要求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校内各教育途径在德育工作中也只有形成整体影响,才能减少内耗,发挥更大的教育效益。这就要求,凡是与学生接触,能够对学生起影响的教职员工,都应该以教育者的身份要求自己,在完成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承担起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任务。
“整体影响”不论涉及到哪个环节的问题,总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受教育者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都是为了按照德育目标的要求使受教育者获得全面、合理的发展。不论是从文化素质入手还是从生理、心理卫生常识入手;不论是从文化科学知识传授的课堂考虑,还是从班级、团队活动考虑,都着眼于研究受教育者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问题。这就是以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为中心”的基本含义,离开了中心,各项工作就失去了德育的意义;不重视整体影响,就不会获得切实的德育效果。所以“德育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为中心的整体影响”正是如实反映了德育所应包含的各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三、构建适合人才发展的德育的新途径
培养学生的德育素质,在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都不可忽视。为此,德育教育所倡导的是:使受教育者确立与21世纪相适应的新的伦理规范;以“为社会服务”和“对社会利益的责任感”为特征的“关心”价值观;以“关心他人”、“关心国家利益、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关心地球的生活条件”的责任感。从而使学生的学习目标,从为个人利益而学习向为公共利益而学习的转变得以实现。德育工作要在已经形成了的传统方法,即理论教育方法的基础上,采用通过课外活动等潜移默化现代教育方法和与全方位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系统方法实施我们的教育,以形成“轻理论,重行为;轻说理,重管理”现代德育教育体系。因此,要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发展的德才兼备的一代新人,就要实施素质教育;而要实施素质教育,就要把握好素质教育“知·心·行”三者合一的根本模式。与此相应的实施方法是:
(一)感知法。感知学习,就是不把现成的结论、现成的知识告诉学生,而是使学生通过自身实际感知而获得知识。这样得来的知识,最容易引起心灵的震撼,最容易把知识内化于心,长久地发挥巨大作用。而旅游、参观博物馆、科技馆、进行实地调查、科学实验和有意义的游戏、课外活动等,都是感知学习的好方式。与感知法相对的是听讲、读书。听讲、读书,能够很好地获取间接知识,感知学习则能最好地获得直接知识。只有既重听讲、读书,又重感知学习,才能既获得间接知识,又获得直接知识,从而获得完全的知识。
(二)情感法。情感是心灵的核心,而情感主要不是从认知中获取,而是从情境中体验得来。要培养什么样的情感,就必须有产生这种情感的情境和体验。很难想象,一个从未有过集体温暖体验的学生,会有热爱集体的情感;也很难想象,一个从未有过成功体验的学生,会有自信、自强的精神。为此,学校应当时时处处给每个学生以成功的体验、自信的体验。在一切体验中,最重要的是成功的体验。只有有了成功的体验,才会有学习的信心,学习的愿望,学习的兴趣,才能使学习成为内心的追求。
(三)习惯法。习惯是各个环节中极其关键的一环。什么是习惯呢?习惯就是个体经常重复的行为使之巩固下来成为其需要的自动化行为。也就是说,习惯就是我们不假思索,不用费心就能自行完成的行为。习惯决定性格是人们的共识,习惯决定能力还不被人们完全理解。任何一种能力都是养成好的习惯的结果。习惯不仅是性格之母,而且是能力之母。性格与能力是素质的主要内涵,习惯决定性格与能力,即习惯决定素质。爱默生说:“习惯是一个人的思想与行为的领导者。”说到底,是习惯主宰着你,主宰着你的人生。
培养有能力适应未来国际竞争的人才,使教育者具备作为国家公民和世界一员所应有的素质,是现代教育致力的基本目标。为此,我们的德育教育不仅要树立“知·心·行”三者合一的素质教育模式,更要明确作为现代人才素质所必须具备的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等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才可以富有成效,我们的事业才可能蒸蒸日上。(作者系西安航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