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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一条泾渭分明的是非界限——三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06-04-21
  不辨是非难处世,不知荣辱不成人。清晰、明确的是非界限是一个民族正气盎然、精神奋发的标志。

  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胡锦涛同志这一重要论述,切中时弊,掷地有声,对于我们分清荣辱是非,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提升全民族的道德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荣辱观,评价荣辱的标准也各不相同。但同一时代、同一民族对荣辱的判断标准理当一致。否则,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人们的道德底线难以坚守,正常的社会秩序难以维持,社会生活就会出现混乱。在我们社会生活的主流中,荣与辱的界限是清晰的,广大人民群众褒奖“八荣”并身体力行,贬斥“八耻”并自觉抵制。但在一些地方,在一些人的意识中,也出现了一些是非不明、荣辱颠倒的现象。

  比如,不以荣为荣。热爱祖国被视为“假做作”,服务群众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事”,团结互助被视为“冒傻气”,诚实守信被视为“老古板”,遵纪守法被视为“不开窍”,艰苦奋斗被视为“老保守”,如此等等。

  再比如,不以耻为耻。危害祖国成了“斗士”,背离人民成了“本事”,愚昧无知成了“时尚”,好逸恶劳成了“潇洒”,损人利己成了“能耐”,见利忘义成了“聪明”,违法乱纪成了“勇敢”,骄奢淫逸成了“荣耀”,如此等等。更有甚者,是非混淆,荣耻颠倒,以耻为荣,以荣为耻。旧的意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沉渣泛起,旧的生活方式裹着新的包装粉墨登场。在中央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情况下,有的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以享有特权为荣,动则前呼后拥,食则挥霍无度,为官与民争利,用人结伙营私。更为严重的是,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抵制。

  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耻,甚而以耻为荣,是荣辱观缺失乃至颠倒的表现。造成这种状况有多种因素。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各种文化的激烈碰撞,市场活动的消极因素,都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人经受不住,或甘受驱使,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心底的道德防线溃退了。

  分清荣辱观上的是非,任务十分紧迫繁重。对那些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耻的事情,需要我们把全社会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让扎根内心的崇高道德约束外在的行动,让人们不愿为、不想为;需要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扬荣抑耻的良好氛围,让人们不耻为、不屑为;需要从制度层面入手,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让人们不能为、不敢为。如此多管齐下,相互促进,方能形成良性循环,匡正社会风气。

  观念的变革常常是社会变革的先导。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澄清了荣辱观上的错误认识,确立了是非的明确界限。“荣”是积极奋进的目标,“耻”是防微杜渐的警钟。整个社会形成共识,形成合力,齐推为荣之事,同斥为辱之行,我国的思想道德建设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由此涵养我们民族的文化底气,打造我们国家的精神基石。(《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24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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