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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学校及部分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定
(一)评定项目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名额及金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评定说明
1.国家奖学金通过线下申报与线下评定的方式进行。各学院结合学生申请情况开展评定工作,指导学生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客观、准确的填写推荐理由和学院意见,具体评定及审批表填写要求请参见《评定工作注意事项》,该审批表仅供学院在评定时参考使用,不作为最终申请用表,学校将各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学生信息导入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审批表返还学院盖章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再统一制作PDF版审批表上传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实行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相结合方式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 “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请,并按要求导出申请表提交学院初评。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国家奖学金
首次提交材料(10月18日前提交)
(1)《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2)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学院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截图(电子版)。
第二次提交材料(10月25日前提交)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业成绩单》;
(3)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2.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31日前提交)
(1)系统中导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学业成绩单》;
(4)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3.国家助学金(10月31日前提交)
(1)系统中导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学院留存备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学校奖助学金评定
(一)评定项目及名额分配
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及金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评定说明
1.校长奖学金实行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相结合方式进行。所有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 “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导出申请表提交学院初评。
2.专业奖学金实行线下申报与线下评定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分配金额及评定办法要求进行初评。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校长奖学金(10月31日前提交)
(1)系统中导出《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学业成绩单》;
(4)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2.专业奖学金(10月31日前提交)
(1)《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社会奖助学金评定
(一)评定项目及名额分配
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春雨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评定说明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春雨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实行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相结合方式进行。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请,并按要求导出申请表提交学院初评。
2. 宝钢优秀学生奖、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实行线下申报与线下评定方式进行,申请学生填写相关项目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初评。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宝钢优秀学生奖(10月9日前提交)
(1)《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两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4)《学业成绩单》。
2.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10月9日前提交)
(1)《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学业成绩单》。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10月31日前提交)
(1)一篇关于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学习心得。学习心得应着重突出心得、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2500字,同时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学生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手写板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2)申请奖学金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申请助学金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4)《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5)《学业成绩单》。
4.曹德旺励志助学金、春雨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10月31日前提交)
(1)系统中导出《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学业成绩单》。
四、社会类奖助学金考核
(一)考核项目
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资助方要求,请各学院对2023—2024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具体考核名单见附表。
1.春雨奖学金。各学院需对2023—2024学年评定的17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各学院需对2023—2024学年评定的9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爱心社应将91名受助学生的社团日常表现情况及考核意见及时反馈学院,学院参考爱心社意见对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各项连续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具体考核名单见附表。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春雨奖学金(10月31日前提交)
(1)考核合格及递补的学生需在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从系统中导出《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学业成绩单》。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10月31日前提交)
(1)考核合格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2)考核不合格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一式两份);
(3)递补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4)《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5)《学业成绩单》。
五、成长反馈材料提交
(一)提交对象
1.2023—2024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代表,各学院自行确定提交学生名单,各年级专业应均有学生代表(已经毕业离校学生除外),提交人数为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总数的10%;
2. 2023—2024学年曾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所有学生(已经毕业离校学生除外)。
(二)材料提交要求(10月31日前提交)
1.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2023—2024学年获奖助学金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手写(一式一份);
2.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JPG格式,大小在 1M 以上,尺寸为25mm×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分辨率600dpi,要求阳光向上,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
3.《成长反馈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学院收齐后按年级顺序汇总并装订成册,社会类奖助学金成长反馈材料学院分类整理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奖助学金评定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认真学习《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61号)及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精心安排组织本次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评定工作方案,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让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学院要以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注重教育引导,通过组织开展答辩会、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活动,充分发挥朋辈引领作用,使广大学生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各学院要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在爱心实践活动中尽己所能,无私奉献,受资助学生每学年参加爱心实践活动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应在各项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综合考虑,切实引导学生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确保资助育人工作取得实效。
(三)规范程序,按时上报。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严谨的开展初评工作,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请各学院按时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zizhu@nwsuaf.edu.cn,纸质版申请材料严禁使用订书针装订,各类材料按照奖助学金项目分类整理。
联系电话:029-87091072
附件: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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