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爱心实践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经共青团 阳光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拟表彰的2023年度爱心实践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名单公示如下:具体请见附件一。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5月9日。期间,如对上述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有不同意见,请实名向共青团
阳光工作委员会反映。
共青团 阳光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关于2023年度爱心实践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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