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孕产妇保健建档时间调整为:
建档时由女方本人持教工卡、户口簿原件及女方页复印件、已怀孕证明B超单(外院或我院均可),前来中心医院二楼妇科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87092900
妇科
202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