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为了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保证研究生课程授课学时数据准确无误,现对核对研究生课程授课学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2021年春季-2023年夏季学期教师研究生课程授课学时。
二、基本原则
1.授课学时数据均来源于研究生管理系统的课程信息。
2.由授课团队(含2名及以上任课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在保证课程总学时不变的原则下,应明确每位任课教师的授课学时。
3.所有授课学时数据经确认审核通过将不再进行变更。
三、工作要求
1.各开课单位要认真组织任课教师进行研究生课程授课学时核对确认,保证授课学时数据准确无误。
2.请各开课单位于10月9日12:00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教学工作量管理应用(研)模块完成授课学时的确认及审核工作。
联系人:张世航 陶波 程焕霞
电话:87080158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