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新增)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评选名额1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评选名额4名。
(二)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奖励名额1名。
二、评审工作说明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具体的评审要求和材料提交要求,根据 9 月 30 日发布的《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三、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待获奖名单确定之后联系导师完成系统审核。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1月1日- 11月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参评材料提交至学院。
(二)民主评议推荐(11月5日- 11月8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初审(11月9日-14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申报学生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1月4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书面材料报研究生科研办公室B314,同时将附件6、附件8、附件10和附件9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以【奖学金类型+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yuanlinyjs@nwaf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二)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加,校长奖学金按照9月30日学院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重新评定。
(三)参评9月30日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获奖学生(5人)直接推荐,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四)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研究生的学制范围按照《研究生手册》中规定的修学年限执行。
(五)曾获奖助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本次申请时不得再次使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阶段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六)所有参评奖项、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的9月1日至2024的8月31日内所获。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1日
版权所有: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电话 : 029-87080269  传真:029-87080269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