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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09年度 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4-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以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为主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往届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本次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10名。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教10年以上。
  3、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近三年来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不少于120学时,其中为本科生授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不少于60学时。
  4、教学内容新颖,选用国内优秀教材或国外教材,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有效,教学档案完整规范,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学生评教优秀(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在学院排名前10%)。
  5、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主持完成的教改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讲课程获得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或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或主编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在公开出版刊物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6、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贡献。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者填写《 教学名师奖申请书》,同时提供获奖、代表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系)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要进行审查,并对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材料汇总后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需由教务处审核的内容暂时不用盖章),材料完备后于3月27日前统一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报送材料包括:
  (1)教学名师奖申报汇总表(附电子文档)
  (2)教学名师奖申请书2份(附电子文档)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
  3、教务处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进行本届教学名师奖评审。具体评审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4、学校将在获得本次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和已获得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中推荐参加2009年陕西省教学名师的评选。
  联系人:王磊   电话:87092244   邮箱:jxk2488@163.com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1、 2009教学名师奖申请汇总表.doc
2、 2009年 教学名师奖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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