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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4-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选拔推荐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教人司[2009]84号)精神,教育部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为做好我校人选的选拔与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1、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证明其学术水平并装订成册的附件1份。
  2、申请人员的材料齐备后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人员材料于3月24日前报人事处,同时提交书面推荐意见一份,格式不限,单位主管领导要签字并加盖公章。
  3、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名拟推荐人选。
  4、学校对专家的评审结果审定后正式报教育部。


  附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联 系 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87082855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1、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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